过去群众期盼“有房住”,如今追求“住好房”。10月28日,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通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举措,持续推进“好房子”建设。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我省将完善并落实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项目公司制,即每个项目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从制度上隔离项目风险与集团公司风险,杜绝集团总部随意抽调项目资金,防范楼盘烂尾,守住项目资金安全底线。
二是主办银行制,即一个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所有资金全部纳入专户封闭监管,由政府、银行共同管控资金流向,专款专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项目建设上。
三是现房销售制,即房地产项目推行封顶预售、现房销售,让群众买房“所见即所得”,有效规避货不对板问题,防范逾期交房、资金挪用、品质缩水等风险。
把新房子建成“好房子”
结合我省特殊地形地貌、气候等条件,我省出台《好房子技术标准》,提出“1853”建设标准,引导“好房子”有序建设。
其中:“1”指建筑结构耐久年限达到100年,房子住得更长久;“8”指房屋抗震构造措施按8度设防,强化防震设计;“5”指一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室大寒日日照时长达到5小时以上,倒逼优化规划设计,保障居住舒适度;“3”指层高不低于3米,保证房屋宽敞通透、居住无压抑感。
“十五五”时期,我省将重点打造200个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项目,以示范样板带动全省住宅品质整体提升。
把老房子改成“好房子”
推动老房子变身“好房子”,让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
一是持续深化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更新、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配套完善,既重“面子”、更做实“里子”。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城中村改造。太原市用好专项借款,加快已开工城中村项目建设进度。其他拟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城市,坚持方案成熟、债务可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改造工作。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