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计伟,副主任李文权、何爱萍、阎美蓉、李发平、袁尔铭、田文浩出席。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36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3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太原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就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提请报告和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并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举行联组会议,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表决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名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市长史红波、李晓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刘勇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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