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我市林草部门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草原雕,并送至太原动物园进行隔离检疫。这是我市首次救助野生草原雕。
10月31日下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到位于龙城大街的希尔顿花园酒店员工张先生反映,一只“老鹰”撞在酒店玻璃上,掉落在酒店窗台,疑似受伤。工作人员告知,野生鸟类飞行过程中撞到玻璃是较常见现象,建议先观察一段时间,等待其自然恢复。第二天中午,张先生发现这只鸟已能自主站立,却仍不飞走,再次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求助。
11月1日,接到张先生的再次求助后,工作人员迅速安排小店区林草中心野保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仔细辨认,这只鸟并非普通老鹰,而是鹰科大型猛禽——草原雕,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现场检查确认,其精神状态良好,未见外伤。“确认后,我们第一时间向市野生动物保护科汇报,并按要求捕捉,送往太原动物园。”小店区林草中心工作人员说。目前,太原动物园已接收这只草原雕,并开展隔离检疫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表示,很多野生鸟类看似“受伤”,其实只是暂时状态,常见情形有撞窗后短暂眩晕、幼鸟学飞落地、迁徙疲劳、低温僵直、被亲鸟暂时留在附近等。这些情况如果环境安全,鸟类往往能自行恢复或由亲鸟照料,不需要人为干预。野生动物受到人类抓捕极易产生强烈应激反应,可能剧烈挣扎引发骨折、内伤、脱水,甚至应激死亡。对不确定是否受伤的个体,贸然捕捉,有可能把“本无大碍”变成“真的受伤”。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呼吁,多数情况下,野生动物并不需要人类干预;如果遇到确需施救的情况,请及时向林草部门求助。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保护野生动物,就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有序,保护野生动植物也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