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2/26 3.3k 阅读 413 点赞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做好全市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太原市相关审批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年检时间

从2024年3月1日开始至2024年5月31日结束。

三、年检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填报

1、在线注册。未注册过的全市性社会团体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ty.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太原市政务服务网),按照附件1进行注册。

2、填报资料。已注册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可登录太原市政服务网(http://ty.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完成提交。

(二)线下报送

网上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2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社会团体盖章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审核作出初审结论并加盖公章,将以下材料送至太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注: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社会团体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盖章)

1.《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2份(注:双面打印);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注:正反面都需复印);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见附件2。注:社会团体在接受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并按照附件中的财务审计模板制作审计报告。)

5.太原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23年度报表1份;(见附件3。注:新成立党组织以及上级党组织发生变化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党组织成立批复复印件1份。)

6.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补充说明材料1份。

(三)材料(PDF)上传

线下审核通过后,将符合要求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转换成PDF格式,上传年报系统。

四、年检结论及审查标准

我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将太原市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社会团体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以上行为,年检结论“不合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情节轻微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存在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应建未建党组织或未开展党建工作的;

2.未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写入章程的;

3.2023年度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

4.无特殊情况,未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

5.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6.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负责人备案手续的;

7.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8.未按规定设立或者管理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

9.未按规定制定、修改会费标准的;

10.违反社会组织管理规定收取费用的;

11.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

12.违反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13.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设立条件的;

14.年度工作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与实际不符的;

15.报送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补正的;

16.不按照规定接受或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17.2023年度因违法违规事项被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18.牵头成立非法社会组织或者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

19.未遵守非营利活动准则的;

2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三)未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上述违规情况或情节轻微已及时纠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四)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公布后,如经群众反映,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报送的年检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二)对年检“不合格”以及未按照规定时限参加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超过两年(含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4250343

报送地址:太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杏花岭区半坡西街26号508室)

附件:1.“太原市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指南手册.pdf

                        2.社会团体审计报告模版.zip

                        3.太原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23年度报表(一)(二)(三).xlsx

太原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