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政策部门公告

太原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2/25 1.3w 阅读 270 点赞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太原市司法局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推动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2023年,太原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工作任务的部署安排,积极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作用,全面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积极服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协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制定《太原市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认真完成2022年度省对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专项考核,会同市委考核办开展市管领导干部述法测评工作。二是协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相关事宜。研究审议了《太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具体举措及工作分工》《太原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太原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统筹协调做好视察调研督察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察、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调研督察、太原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视察调研等各项工作。

  (二)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引向深入。牢牢把握市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配发《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学习教材》《法治的细节》等学习资料。会同市委组织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太原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作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健全完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制度,将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7月份,在浙江大学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实现法治工作部门培训轮训全覆盖。二是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会议述法”工作模式,将纳入我市目标责任考核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工作与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工作一并进行,选定杏花岭区、万柏林区为试点单位,构建以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专题述法和年度考核中述职述法为主要方式,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健全“委员会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推进、责任单位承办、各县(市、区)深化”的目标任务实施体系。坚决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共提报重大请示48件,来文呈批31件。

  (三)坚持示范创建和督察考核“两手抓”,推进市县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一是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参与第二批“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市杏花岭区、万柏林区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二是动员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荐小店区“法治护航科技创新”项目、杏花岭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筑牢法治建设基石”项目、万柏林区“涉企复议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示范,持续巩固我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三是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四是深入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通过印发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事项台账、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议等举措,不断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五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对10个县(市、区)和牵头承担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任务的市直单位开展实地督察。六是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方案》,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法治督察、巡察监督在法治建设监督领域做到有机统一、高效衔接。七是组建太原市法治督察员人才库,选聘137名同志为太原市法治督察员,并邀请部分法治督察员参加2023年度法治督察工作。

  (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彤同志坚决扛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全局系统法治建设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37次,开展专题研讨5次。10月23日,分别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系统党务工作者作题为“筑牢思想根基 强化作风转变 不断提高依法治市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讲座;为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全体仲裁员及仲裁委工作人员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辅导。二是亲自部署检点重要工作。主持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有关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事项20次36项,有力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亲自研究制定我局《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党员骨干为重点,调研小组深入县(市、区)司法局,共发现22个问题,提出27条意见建议,责成14个科室落实到位,形成闭环,助力解决基层法治难点、堵点。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1.不断提升行政立法质效。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内容立法。推动地方性法规《太原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形成《太原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8月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积极参与市人大法制委和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太原市体育发展条例》《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座谈、修改、调研等工作,保障地方性法规提交市人大审议后顺利出台。《太原市体育发展条例》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2.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共审核各类文件235件次。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积极发挥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审查和备案意识;同时纠正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中的违法或不适当问题。2023年以来,共备案审查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43件,前置审查批准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9件,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件。

  3.规范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出台《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的顺利推行提供了规范化指引。认真做好《太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把好程序关和法律关。出台《太原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全年为重大决策和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意见78件次。

  (二)全面加强监督指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调研起底”,全方位掌握工作现状。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彤同志亲自带队,组建工作专班,自5月以来不定期安排时间集中走访10个县(市、区)101个乡镇(街道),联动市、县、乡街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集中深入乡镇(街道)开展“以督带训”全覆盖式调研起底工作。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测评考试,就乡镇(街道)执法改革推进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全面摸底,并针对乡镇(街道)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共同研判存在问题和解决路径。

  2.“培训提升”,夯实执法队伍素质。以执法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助力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针对基层执法改革和法律知识冗杂,部分执法人员基本理论概念不清晰的问题,编撰涵盖行政执法基本内容、行政处罚执法、行政强制执行等6方面内容的手册下发到我市各乡镇(街道),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科学、专业、具体的指引。聚焦提升业务水平,指导各县(市、区)统筹下放部门按照“谁下放谁指导”原则开展培训工作。

  3.“监督强化”,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分阶段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将乡镇(街道)自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形成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相关记录作为检查评议的重要内容,达到以评查促整改、促规范的目的。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牵头组成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执法监督为抓手,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有效化解风险矛盾,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持续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全市共创建“枫桥式”司法所33个,创建率达到33%,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先进先行选树工作,万柏林区司法局王化司法所被团省委和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向省司法厅推荐万柏林区司法局万柏林司法所为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司法所。

  2.持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调解工作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领域,不断向物业管理、房地产、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知识产权、疫情防控、退役军人、企业、商会、养老等重点、热点行业领域拓展。2023年,市级新备案成立了应县商会、乐清商会、邯郸商会调委会,县级新备案成立了5个知识产权调委会。目前,全市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29个,人民调解员11265人。

  3.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步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626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8843件,预防发现矛盾纠纷5091件,共调解纠纷17998件,调解成功17900件,调解成功率为99.46%,涉及金额47995.36万元,履行协议17795件,履行率98.41%。

  4.积极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出台《太原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启用行政复议云接待平台,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面规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2022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统计和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精准参考和支撑。2023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19件,立案359件,不予立案60件,办结297件。以确认违法、撤销责令重做方式作出直接纠错决定的案件共74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间接纠错的案件11件,综合纠错率28.6%,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5.强化完善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在设立“法官工作室”,现场办理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的基础上,增设“律师立案”和“诉调对接”两个服务窗口。成立太原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成立以来,法院共移交案件329件,调解113件,调解成功113件。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率调研组在山西专题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时,对我市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给予高度评价。

  (四)坚守法治为民初心,法律服务供给更加丰富

  1.持续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太原市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融合发展,努力构建“普惠均等 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58个,已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在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调研,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质效。制定印发《太原市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甄选693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269名援助律师,派驻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6945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982件。太原市“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作为全省唯一“7×24”全时空为群众服务的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已关联“12345”便民热线平台形成“互动并行”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解答咨询58469人次。

  3.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力度。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持续做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计接解答群众咨询6575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5144件,其中包括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77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35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4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6507件,其中协助办理认罪认罚6435件。全市共受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11件,办结1024件。

  4.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选派宣讲团成员赴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开展宣讲,全市范围内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100余场,覆盖人数13000多人次。实行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2023年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涉及74家单位57条共性清单和593条个性清单,实现了普法责任对国家机关的广泛覆盖。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乡村法治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故事分享会。我市2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五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丰富载体平台,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印发《太原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基层行活动。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在调研时,充分肯定太原市普法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模式。

  (五)聚焦服务中心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韦韬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市工作部署,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将讲话精神和工作部署融入具体工作举措当中。成立太原市司法局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由局长、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同时,从全局抽调3名骨干人员,设立我局创优法治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专职开展具体工作。

  2.全面清理、优化制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制度保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82件、政府规章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99件。召开太原市政府规章清理协调会议,召集市规自、市场监管、人社等12家政府部门就22件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协调,从制度层面的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通过“制度比对”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太原市创优制度建设工作规则》,确保制度制定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全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优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营造经营主体和群众依靠制度办事不求人的社会氛围。

  3.持续拓展涉企法律服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召开“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首期政商座谈会,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共筑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创新建立“咨询+调解+监督”全域服务模式,制定出台《太原市司法局 太原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太原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并在万柏林区开展经营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工作。组织推进选任调解组织、调解员参与涉外商事法律纠纷化解,探索设立太原市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累计调解案件1500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24.6亿元,调解成功率为56%,减少企业纠纷解决成本共计521.39万元。在全市开展公益性商事调解服务工作,全力化解商事领域矛盾纠纷,共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56次。目前,全市共有商事调解机构21个,在册商事调解员1085人。

  4.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大力推行柔性执法。督促各执法单位将本单位实施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纳入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每年进行统一报送。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执法单位落实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通过严格落实“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仍需向纵深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上呈现层级不平衡、地域不平衡、领域不平衡的态势,基层政府特别是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的更高要求。

  (二)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经费及装备保障力度仍需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仍需完善。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存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投入不足,财政保障乏力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热情,致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成效不明显。同时,一些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视度不够,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职能作用的质效。

  (三)基层法律服务力量仍需加强均衡配置。我市法律服务资源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城区,远郊乡镇明显缺乏,造成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相对薄弱,不能完全满足较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一规划两纲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能,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谋划具体落实举措,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在持续巩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同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继续巩固市一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一是兼顾区域协调。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发展,指导推动市县两级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二是突出示范引领。加大对县(市、区)和各部门开展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在抓住重点关键,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出工作亮点,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建成更多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重视基层的工作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加强基层队伍法治培训,全面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改革发展稳定急需、人民群众急盼,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科学谋划提出政府规章年度立法计划。统筹做好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衔接促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在立法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各类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

  (三)抓好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落实《太原市创优制度建设工作规则》,通过制度比对形成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制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高效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切实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太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基石。统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强力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广泛发现、集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有力有效的专项整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围绕专项监督、经常性监督创新制度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有行政执法的地方就有执法监督。

  (五)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围绕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进行全流程全要素规范。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健全跟踪监督机制,用好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令履行等手段,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出台实施为契机,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制度形象深入人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比重明显提升。

  (六)进一步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和标准。及时制定并公布《太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我市重大行政决策效率,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后评估和跟踪反馈制度。

  (七)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强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坚持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培育、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八)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完善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制度机制,把强化日常监督、纠正违规行为作为律师执业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好党纪、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坚决查处律师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公证行业从严监管,重点加强对违规在线办理公证和公证员助理办证的监督管理,提高公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优化完善司法鉴定业务和监管信息平台功能,逐步实现司法鉴定重要环节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

  五、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我局无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附件:太原市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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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