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太原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购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采购项目实施办法》(并人社函〔2024〕119号)“对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可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的规定要求,现将公开询价档案整理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询比,确定一家档案整理机构,负责档案的保存、整理、移交以及协议中列明的其他工作。
二、参选人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
2、参选人需按照《社会保险法》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参选人(含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档案整理机构服务内容
档案的保存、整理、移交以及协议中列明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
(二)报名地点:太原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A320办公室。
(三)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报价单、授权委托书。 联系电话:0351-2366535。
太原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