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各业务(行业)主管(监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民发〔2021〕96号)和省、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太原市民政局决定在2024年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标准
(一)截至2024年7月1日登记满2年且未参加过评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二)2019年以前(含2019年)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有效期满5年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三)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有效期满2年且评估等级在5A级以下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提高评估等级。
(四)党组织应建未建的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得评为4A(含4A)以上等级。
(五)未将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写入章程的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得评为4A(含4A)以上等级。
(六)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的;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未参加年检的;
3.2023年度检查不合格或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4.2023年度被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2024年抽查中被发现有问题的;
7.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8.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七)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具体安排
评估工作自2024年7月3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时间和步骤如下:
(一)社会组织报送资料(7月31日--9月8日)
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按期报送如下材料:
1.自评报告(3000字左右);
2.填写《太原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见附件);
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内容逐项准备纸质资料;
4.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正反复印)。
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后报送至太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杏花岭区半坡西街26号511室)。
本通知及附件内容下载渠道:
1.登录“太原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http://mzj.taiyuan.gov.cn/ztzl/tysshzzwsggfwpt/index.shtml)”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点击“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下载。
2.登录“太原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tymzj.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点击“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下载。
(二)组织评估(9月9日-- 12月8日)
我局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估采取资料审查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评估方式主要包括:
1.座谈问询。了解参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文件。对参评社会组织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财务凭证、业务活动资料等进行查阅核实。
3.个别访谈。通过与参评社会组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和群众,社会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谈话,了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复核、公告、总结(12月8日-- 12月31日)
我局组织复核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
市民政局向获得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授牌,并将获得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报省民政厅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业务(行业)主管(监管)单位要根据社会组织工作实际,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配合管理机关稳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二)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参加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通知要求,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评估材料,积极做好评估工作。
(三)评估分值:总分为1000分。其中,评估委员会评分占评估总分值的60%,管理机关日常监管评分占评估总分值的40%,两项综合成绩为评估总成绩。评估等级分数划分如下:5A级:950分—1000分;4A级:800分—949分;3A级:650分—799分;2A级:550分—649分;1A级:550分以下。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对评估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争取得到评估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五、其他事项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树立社会组织形象地位的前提基础。被评估为3A级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在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等方面获得优先权。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同时,评估等级结论将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联系电话:0351-4250669
联 系 人:郑 迪
太原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