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市级管理机关抽查比例不少于4%的要求,确定随机抽查检查社会组织28个,其中社会团体2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
二、时间安排
2025年9月22日—11月30日
三、方式方法
本次抽查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委托第三方抽查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查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年度。
五、检查方式
本次抽查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六、检查要求
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和专项抽查审计工作是监督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请各有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抽查审计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配合抽查检查工作的,管理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从严执纪执法,加强对检查组人员的廉洁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抽查检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附件:
2.2025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重点.docx
太原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