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7时14分许,阎某某驾驶大型客车,沿九院沙河北沿岸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杨某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杨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杨某某被送往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杨某某头部伤势严重,一直处在昏迷状态,随时有生命危险。
因大型客车仅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且伤者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无力拿出治疗费用,如拖延下去,会耽误伤者的最佳治疗时间。正在双方都一筹莫展之际,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时伸出援手,于2022年10月9日垫付抢救费用84004元,保证了治疗顺利进行,解了当事双方的燃眉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