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政策部门公告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4/01/17 1.9w 阅读 425 点赞

根据1月18日会商情况,经与晋中市、吕梁市共同分析研判,1月18日中午至下午,偏南风,污染物扩散条件差,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5级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夜间,均压场,污染物扩散条件差,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5级重度污染,短时可能达到6级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预测1月18日全天我市空气质量为5级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

1月19日,气压场弱,偏南风为主,可能有小雪,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4级中度污染到5级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

1月20日,上午气压场弱,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午后受冷空气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好转,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2级良到3级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针对上述研判情况,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从1月18日12:00—1月19日24:00,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

2.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方式;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课程及活动。

3.停止广场舞、露天比赛等户外文体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4.倡导室外工作、活动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作业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5.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2.公众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觉停驶燃油机动车,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轻道路拥堵;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倡导错峰加油。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

4.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减少农业机械使用和农药、杀虫剂喷洒等作业。

7.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针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开展应急减排,实施人工干预天气作业,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

1.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加强民生保障类(供电、供热、供气)企业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实施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源头管控。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运输管控措施执行。

在高速环内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燃油、燃气过境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清障车、环卫(含道路冲洗)、园林、道路养护、喷雾降尘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国五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上路行驶。

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全市国三以下(不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3.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应急抢险任务外,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实施建成区主次干道喷雾降尘和洒水冲洗作业。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已经执行《太原市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第10号、第11号)的单位,按照调度令的减排措施落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