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4〕103号)的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申报及对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与复核,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
(二)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 2024年6月12日前上报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2024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申请书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汇总表、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均要求纸质件各四份,复核企业情况汇总表。佐证材料加封面和目录,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工作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执行,同时收集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相关企业情况,同时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申报、复核,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对于未推荐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要说明原因。
(二)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要求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我局将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并查验有关资料。
联 系 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422326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pdf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