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民政局了,要是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已经入住小店区中心敬老院,病情趋于稳定、逐渐恢复生活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闫某某握着小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手,眼眶泛红地说道。
2025年9月的一天,小店区民政局接到太原市救助站反馈,从西安遣返人员闫某某已在救助站临时救助超三个月,经本人陈述为小店区平阳路街道户籍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救助站最长救助三个月,希望我区能对闫某某进行后续救助帮扶。得知这一情况后,小店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闫某某的救助帮扶措施。经初步核实,闫某某,女,48岁,离异,无子女,间歇性精神障碍患者。无身份证、无残疾证、无住处、无亲属朋友。2023年6月落户到平阳路街道长治路133号集体户(空挂户)。
小店区民政局第一时间将闫某某安置到小店区中心敬老院临时居住,安排护工专人看护,同步开展康复治疗。并积极协调公安、残联、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为其办理身份证、残疾证,满足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后,为其办理相关救助手续。
经过四个多月的持续努力,小店区民政局做了大量工作,终于在2026年1月为闫某某办理了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可领取救助金1331元。考虑到目前闫某某的身体情况,本人对回归社会生活存在抗拒情绪,存在较大风险。经与本人及小店区中心敬老院沟通,后期闫某某继续在小店区中心敬老院居住,区中心敬老院还为闫某某减免了部分费用,闫某某也表示在情绪稳定时自愿为敬老院做一些卫生清洁等力所能及的事情。
一枝一叶总关情。小店区民政局聚焦精神障碍患者急难需求,主动靠前、精准施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受困精神障碍患者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用一次次主动排查、一场场紧急救助、一份份精准帮扶,为这一特殊群体撑起了一片温暖的天空,让每一位受困精神障碍患者都能在民政救助的阳光下,重燃生活希望、拥抱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