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远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张继生于2024年9月20日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我委于2024年10月22日作出J1A05202400332600011号伤残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为10个月的鉴定结论。2024年11月19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鉴定结论被拒收退回。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J1A05202400332600011号的鉴定结论,公告期6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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