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区,产业园各入驻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太原市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并人社发〔2023〕78号),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总部或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专家领军的科技企业。
2.正式入驻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年以上。
3.管理严格规范,服务设施完备,服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服务水平领先,服务业绩优良。
二、申报材料
(一)全国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机构
1.太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奖励申请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文件(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协议(复印件,入园时间一年以上);
5.公司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及纳税情况佐证材料(均需在园区营收、纳税一年以上);
6.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
7.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园区)或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园区)推荐函。
8.公司经营情况简介。
(二)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专家领军的科技企业
1.太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奖励申请表;
2.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专家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为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专家);
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协议(复印件,入园时间一年以上);
5.公司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及纳税情况佐证材料(均需在园区营收、纳税一年以上);
6.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
7.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园区)或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园区)推荐函。
8.公司经营情况简介。
三、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比对,经资料审核、实地核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就业促进科行文确定,并给予每家10万元入园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各申请单位要逐一对照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不得缺项漏项。对申报材料内容不实、内容不完备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对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在信用中国记录,对已获取的奖励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2.各申请单位按照申报格式要求(附件1),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并打印2套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7月20日前报市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就业促进科 康茹
联系电话:4220223
电子邮箱:601331719@qq.com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