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政策公告公示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07/22 9.8k 阅读 468 点赞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我局依法受理你单位职工李金良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到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阶段,因无法联系你单位,导致邮寄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一份《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TYA00202502801)内容如下:

2025年06月10日,申请人李金良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5年07月22日,我局依法受理。

据申请人李金良称:2024年06月23日15时左右,李金良和工友李青、郭立涛在王封煤矿9202井下进风巷道打单体液压柱时,不慎摔倒。经医疗机构诊断为:腰2椎体右侧横突骨折。腰2椎体滑脱1°。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你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你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单位如对申请人李金良的身份、上述事故事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权利和义务有异议的,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并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你单位拒不举证或逾期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