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校、中职学校: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太原市内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范围
太原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来自零就业家庭;
3.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以上三种情形,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需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4.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
5.持证残疾人;
6.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二、发放标准及列支渠道
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发放。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校注册地的市级人社部门从各级财政下达和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请及拨付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向所属学校申请,各学校对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补贴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相关学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向市人社部门提出资金需求,申请资金拨付;
(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对资金需求汇总后,由人社部门负责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由学校按规定拨付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有关要求
(一)学校应广泛开展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快知晓,全部纳入。经初审并公示后,10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通过山西省数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交,11月28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报告提交至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市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设立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做好政策答疑及举报受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市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026届毕业生进入毕业学年后,指导督促各学校尽快开展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按规定及时足额全部发放到位。
(四)为强化一次性求职补贴规范管理,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必须通过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和审核确认工作,发放情况于2025年12月底前报送省人社厅。
咨询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0351-4224797
市教育局:0351-6270877
工作联系人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祁峰 0351-5645406
太原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刘冰屿0351-6270270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教育局
太原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