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启用劳动监察专用章的公告

2026/03/01 1.6w 阅读 61 点赞

为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专用章”印章,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负责管理和使用,仅用于以本局名义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时,出具的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责令改正决定文书,与使用本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超出前文规定范围使用该专用章无效。

印章印模如下:


特此公告。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